为了进一步规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鹤山开展公益活动,12月16日上午,鹤山市红十字会在市卫生计生局六楼会议室举行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培训班。市博爱社工服务中心、市无偿献血队和市文联义工队等共50多名志愿者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专门邀请了江门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李井雷同志为志愿者们授课。 培训班上,李井雷针对红十字会的工作特点,详细讲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简称《管理法》)的立法背景、法律精神、适用范围、相关办事指南和相关法律条文,着重强调了《管理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以及境外非政府组织与慈善部门开展工作交流、慈善济困、捐资助学等方面合作活动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并介绍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设立代表机构、开展临时活动备案所需提交材料的标准,相关文件的公证、认证程序、组织认定、备案种类、办理时限和注意事项。最后志愿者们还现场向李井雷同志就平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问题提出疑问,李同志现场解答,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达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鹤山市公安局国宝大队教导员易东仪作开班动员
李井雷为志愿者们授课
大合影
(鹤山市红十字会)